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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鮪延繩釣漁船,指以延繩釣漁具從事捕撈作業,並以鮪魚、旗魚、鯊魚類高度洄游性物種(附件一)為主要漁獲種類之漁船。
非經營鮪延繩釣漁業之延繩釣漁船,不得以附件一所列高度洄游性物種為主要漁獲種類。
前二項所稱主要漁獲種類,指漁船當年度上半年或下半年之高度洄游性物種漁獲量,占該期間總漁獲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圖表附件:
附件一、本辦法適用高度洄游性物種名錄.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