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1 19:5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農產品驗證機構依其驗證業務分為下列三類:
一、優良農產品驗證機構:辦理本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優良農產品及其加工品驗證者。
二、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辦理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有機農產品、農產加工品驗證者。
三、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辦理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