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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食品中赭麴毒素 A(Ochratoxin A)限量應符合下列標準:
┌────────────┬─────────────────┐
│食品種類 │赭麴毒素 A 限量 │
├────────────┼─────────────────┤
│米、麥類 │5 ppb 以下 │
├────────────┼─────────────────┤
│烘焙咖啡豆及咖啡粉 │5 ppb 以下 │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