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8/15 16:2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種植中藥藥用植物獎勵及租賃期限保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中醫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前條績效卓著或有特殊貢獻,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種植珍貴稀有中藥藥用植物,產量有顯著增加者。
二、種植中藥藥用植物,增加國內產量,降低進口依賴者。
三、種植中藥藥用植物,增加出口數量,擴大中藥市場者。
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