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5:49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藥品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藥品廣告審查項目之收費標準如下:
一、廣告新申請案之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六千元。
二、展延申請案之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二千二百元。
三、核定表遺失補發,每件收取新臺幣一千七百元。
四、廣告法規函詢案,每件收取新臺幣二千八百元。
五、衛教廣告函詢案,每件收取新臺幣六千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