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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主任秘書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文稿審核事項。
二、關於特種文書及交際文書處理事項。
三、關於公共關係事項。
四、關於局務會議、主管會報召開之通知、紀錄及整理事項。
五、關於施政計畫、工作報告及重要措施報告之彙編事項。
六、關於年鑑資料之彙編事項。
七、關於法制業務處理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