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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家庭計畫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研究計畫組:家庭計畫有關事項計劃、評價及調查、研究分析等事項
。
二、教育訓練組:家庭計畫教育方法之研究、實驗、知識之推廣、教材之
設計與編撰、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之訓練等事項。
三、推行輔導組:各級工作人員之技術輔導及管理事項。
四、資料處理室:應用電子計算機處理及研究、分析各種資料事項。
五、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供應及財物保管及其他不屬各組、室之
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