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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公共衛生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組:公共衛生研究事項、公共衛生圖書、期刊、重要文獻資料之
蒐集、典藏及管理事項。
二、第二組:公共衛生及醫療人員訓練事項。
三、第三組:公共衛生示範服務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出納、庶務、研究考核及不屬其他組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