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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修正之審查。
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之政策協調事項。
三、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執行之督導及管制考核。
四、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之審查。
五、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之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
六、聽取審查工作小組及考核工作小組之工作成果報告,並協助解決困難。
七、流域出流管制機制之推動。
八、其他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