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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河川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河川管理,指下列事項:
一、河川治理計畫之規劃、設計、施工。
二、河川區域之劃定與變更。
三、土石可採區之劃定。
四、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之訂定。
五、河防建造物之管理。
六、河川之巡防與違法危害河防事件之取締及處分。
七、河川使用申請案件之受理、審核、許可、廢止、撤銷及使用費之徵收。
八、治理計畫用地之取得。
九、防汛、搶險、搶修。
十、其他有關河川管理行政事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