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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分局分局長綜理分局業務,副分局襄理分局業務,並設左列各課室:
一、第一課。
二、第二課。
三、第三課。
四、第四課。
五、第五課。
六、第六課。
七、會計室。
八、人事室。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