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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規程所稱工業區管理機構,包括各區工業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區管理
處」) 、工業區環境保護中心 (以下簡稱「環保中心」) 、工業區服務中
心 (以下簡稱「服務中心」) 、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 (以下簡稱「聯合
污水處理廠」)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