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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依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如附表),收取費用。
前項收費標準表未明定之項目,按重製或複製工本費,收取費用。
圖表附件:
附表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PDF
附表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