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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9/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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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第一類分署得設下列科、室:
一、執行一科。
二、執行二科。
三、秘書室。
四、人事室。
五、政風室。
六、會計室。
七、統計室。
第二類及第三類分署得設下列科、室:
一、執行一科。
二、執行二科。
三、秘書室。
分署未設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者,得置人事管理員、會計員、統計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