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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6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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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揚文化機關(構)績優義工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文化機關 (構) 績優義工之表揚,其類別、等級及名額如下:
一、個人:
(一) 金質獎:十名。
(二) 銀質獎:二十名。
(三) 銅質獎:四十五名。
(四) 特別獎:不限名額。
二、團隊:五個單位。
前項受表揚者,個人部分得由本會安排進行國內外文化觀摩交流活動
,團隊部分得發給獎金,以資鼓勵。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