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金管理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退撫儲金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原私校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運用、規劃與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審定。
二、委由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受託金融機構)辦理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之年度計畫擬訂。
三、受託金融機構所提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運用計畫之審議。
四、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之年度預算及決算報告之編製。
五、受託金融機構績效之考核。
六、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之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分析、程式設計、資料處理及其他有關資訊管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之業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