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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僱外國教師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外國教師,係指外國人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雙語部或雙語學校擔任一般課程教師,或於已立案私立國民中小學擔任外
國語文課程教師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