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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局設下列各科、室:
一、綜合規劃科。
二、服務科。
三、審查一科。
四、審查二科。
五、審查三科。
六、審查四科。
七、徵收科。
八、法務一科。
九、法務二科。
十、稅務資訊科。
十一、監察室。
十二、秘書室。
十三、人事室。
十四、政風室。
十五、會計室。
前項各科、室為應業務需要,得分股辦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