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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軍備整備計畫、技術規格與標準及特種基金之規劃、審定、管理事項
。
二、推動國防科技產業、軍民通用科技發展與軍品生產、行銷、服務及委
託經營之規劃、管理、督導事項。
三、採購政策、制度、計畫之規劃、督導及管理事項。
四、武器裝備獲得與整體後勤之規劃及管理事項。
五、國防工程、設施與經管不動產之規劃、構建、督導及管理事項。
六、軍備整備管理資訊整體發展之規劃、運用及督導事項。
七、人才經管培育與一般行政業務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八、其他軍備整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