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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鋼製容器之定期檢驗期限依附表一及附表二規定辦理。
前項鋼製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
圖表附件:
附表一:鋼製容器定期檢驗年限推算表(九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前).PDF
附表二:鋼製容器定期檢驗年限推算表(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