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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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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其擬訂得免辦座談會或其他廣詢意見程序。計畫草案應公開展覽及舉行公聽會;公開展覽期間不得少於十五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