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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省政府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省政府對於所屬各機關及縣市政府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逾越
權限,或其他不當情形時,得停止或撤銷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