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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家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教學課:掌理義務教育聯繫、職訓規劃與執行、教學管理等事項。
二、輔導課:掌理接案,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
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等事項。
三、行政課:掌理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事
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