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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會務委員對決議案提出復議,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決議案尚未著手執行者。
二、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之理由者。
三、須於同次會議全部議案討論完畢後提出或同一會期之下次會議提出者
。於下次會議提出者,須證明提出人係屬原決議贊成者,如係採無記
名投票者,須證明提出人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
前項復議案,應有全體會務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