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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礦場負責人對礦場之醫療、衛生設備及措施,應保持適當之作業狀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