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20 14: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有財產產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管理機關應於年度終了,除依照規定編造國有財產目錄外,並依據本年度
不動產之增減,分別加造國有土地明細清冊及 (或)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
清冊附入財產目錄彙轉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