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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國庫之會計事務,由財政部國庫署之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國庫地區支付之會計事務,由地區支付機構之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