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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徵兵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應徵役男在收受徵集令後,徵集入營前,合於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如附件)所列原因者,得由本人或其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證明,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營。
圖表附件:
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ODT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