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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被保險人自離職之日或死亡次日,退出本保險;要保機關應填具異動名冊,送承保機關辦理退保。
前項被保險人已領養老給付或由其遺屬領取死亡給付者,由承保機關逕予退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