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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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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依前條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九款、第十一款、第十三款至第十六款所為之處罰,並得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收回其漁業人之漁業證照、漁業從業人幹部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一年以下之處分,情節重大者,得撤銷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