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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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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宿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民宿經營者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其保存期間為六個月。
前項旅客登記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