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0:1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記帳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記帳士有第二十六條情事時,利害關係人、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記帳士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主管機關交付懲戒。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