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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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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書報雜誌:
一、購入與執行業務有關之書籍,得列為費用。
二、書報雜誌之原始憑證,為統一發票、國外發票憑證或報社雜誌社之收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