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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辦理重劃土地分配程序如左:
一、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
二、協議合併。
三、編造土地分配卡。
四、計算重劃後每分配區可分配面積及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
五、計算每公頃土地應負擔農路、水路用地及工程費額或抵費地面積。
六、辦理土地交換分配。
七、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
六、土地分配結果公告及通知。
九、異議處理。
十、分宗測量釘樁及交接土地。
十一、編製重劃後土地清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