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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候選人依照法定當選名額,以得票比較多數者依次當選為立法委員;票數
相同時以抽籤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