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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環境保護工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1 條
環保工程業之廢棄物清理工程,如屬處理容量每日三百公噸以上之垃圾焚
化廠之興建營運,其廠商之規範,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