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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我國籍運搬船不得與未列名在NPFC船舶註冊名單,或未列名在SPRFMO船舶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
漁船於NPFC或SPRFMO之公約水域,不得與未列名在NPFC船舶註冊名單,或未列名在SPRFMO船舶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