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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分局會計室分課及職掌如下:
一、歲計課:
(一) 有關分局預算及預算分配之籌劃編製事項。
(二) 有關分局財產增減之審核及統制帳之登記事項。
(三) 有關分局預概算資料之蒐集事項。
(四) 有關分局統計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編報事項。
(五) 其他有關分局預算、統計事項。
二、會計課:
(一) 有關分局會計憑證之審核、編製及送審事項。
(二) 有關分局會計憑證之登記、會計報告之編製事項。
(三) 有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驗收
等監辦事項。
(四) 有關分局支票之會簽、庫存現金、票據、銀行存款之查點事項。
(五) 有關分局決算之彙核及編製事項。
(六) 其他有關分局會計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