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1: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部外單位所需之軍官、士官,應向國防部提出一般申請或指職申請,以副本通知原隸屬司令部。國防部依據申請,分別協調各有關司令部,並考量當前任務及全般狀況,按權責核以適當軍職人員調任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