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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指
定公告之公私場所,應自該公告起一年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核定設置專
責單位或人員。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