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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會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農會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會員入會及出會。
二、召集會員(代表)大會,並執行其決議。
三、聘任及解聘總幹事。
四、審查會務、業務實施計畫、預決算及各種章則。
五、提出有關書類送監事會審查。
六、陳報主管機關及上級農會之法定書類。
七、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八、其他依職權應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