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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醫事檢驗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醫事檢驗所應建立醫事檢驗品管制度。
前項品管制度,應接受主管機關之督導及評估。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