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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驗船機構監督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國驗船機構應製備受檢船船舶名簿,隨時記載被檢驗船舶之名稱、所有
人、主要規格、船級及各項檢驗資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