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4 17:1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簡易人壽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由保險契約所發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逾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