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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如係比照公立國民中小學校由政府劃分學區,分發學生入學,學生免納學費且學校人事及辦公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其教職人員之退休準用本條例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