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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條例第九條所定戰士家屬對領取補償金無爭執時,由合於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領取補償金之戰士家屬填具切結書(如附件四)具領之,有爭執時,發放單位應依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或法院之和解筆錄或確定判決之規定辦理。
圖表附件:
附件四 切結書.PDF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