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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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2 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五項所定每年定期發給之書面通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雇主應於前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發給工資之期限前發給。
二、書面通知,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為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