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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升降機之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之拉條,應不得接近架空電路;以鋼索為拉條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以索夾、鬆緊螺旋扣、套管等金屬具拉緊。
二、以鋼索固定用錨腳螺栓或具有同等以上堅固之固定物確實固定。
三、以鈎環、套管等金屬具與升降路塔緊結。
四、使用鬆緊螺旋扣時,須有防止其鬆弛之措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