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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科長承長官之命,處理下列事項:
一、主管業務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二、主管案件之處理。
三、主要文稿撰擬及初核。
四、所屬人員之督導及考核。
五、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