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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區內事業輸出入貨品,應依貨品輸出管理辦法及貨品輸入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其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出入貨品項目者,應填送輸出入許可證申請書及依其他相關規定應附繳之書件向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